证券保证人
|
12个月结束 |
---|---|
DEC。 31,2013
|
|
保证[摘要] | 听 |
证券保证人 |
证券保证人
2012年12月7日,ERA组发行$ 2亿美元其汇总的本金7.750%高级笔记。 ERA集团的付款义务7.750%高级票据由ERA集团所有现有的100%拥有的美国子公司共同保证,这些子公司保证了循环信贷融资及其未来的美国子公司,以保证保证循环信贷设施或其他物质indebtedness Group在未来中可能会造成的(所有保证人)的保证者(所有保证人)。无条件的和几个时代的集团没有独立的资产或运营,除了担保人之外,其他时代的子公司也不是对ERA集团的能力或任何担保人从其子公司获得股息或贷款的限制。
|
x | ||||||||||
- 详细信息
|
x | ||||||||||
- 定义
每项担保义务的全部披露,或每个类似担保义务的组,包括(a)保证的性质,包括其术语,其陈述,以及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下履行的事件或情况; (b)可能要求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进行的最高潜在付款(未验证); (c)担保人根据担保人的义务的当前承担赔偿责任的当前账面金额; (d)担保规定的任何追索权规定的性质,以及作为抵押品或第三方持有的任何资产,以及任何相关的相关方披露。不包括有关产品保证的披露。 没有可用的定义。
|